宋连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一路西延至东郑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研究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3号建议中提出关于南一路西延至东郑路(220国道)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非常认同,并在2017年申报2018年度市政府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将南一路西延至东郑路(220国道)项目连同其他项目一并提交市发改委,申请列入2018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该项目符合我市综合交通规划布局,但是综合全市道路建设和财力情况,经项目论证,认为该项目先作为2018-
2020年储备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实施。
您在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中再次提出南一路西延至东郑路的建议,我们认为确有必要。我们将参照您的建议,按照《东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5月28日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规定,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提报申请列入2019年度的市政府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建成发挥作用。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