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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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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德州路西延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研究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2017年八届人大一次和市政协八届一次会上,利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晓彬和利津县政协主席贾学坤提出了关于德州路西延工程建设的建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高度重视,非常认同。20178月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提报2018年市政府投资项目时,市交通运输局将该项目作为2018年度市政府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列入2018年市政府投资计划。该项目符合我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但综合我市目前道路建设和财力情况,经过项目论证认为该项目先作为2018-2020年储备项目,需进一步论证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尽快实施。

您在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中再次提出实施德州路西延工程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利津县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共同研究,认为确有必要。我们将参照您的建议,按照《东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4528日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规定,加大该项目推进力度,提报申请列入“十三五”期间的市政府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建成发挥作用。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垦利区人民政府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1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