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租车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根据各自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了不同的巡游车标准。按照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原则,我市在设定网约车标准过程中,将巡游车与网约车进行合理定位和市场细分,规定网约车购置价格不低于当地巡游车2倍,是充分考虑各县区的不同实际和今后发展空间后做出的慎重决策,实行的是动态的调整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辖区现有巡游车现状,执行各自不同的标准。中心城应在14万以上,其他县区请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