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政策实施前的准备期内,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网约车运价、会同交警部门确定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流程、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确定网约车联合监管措施,并组织制定网约车驾驶员培训大纲、建设考试题库等工作。
2018年1月1日前,我市执行原有政策不变,任何以“网约车”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都属于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