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地车牌,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年以内,且行驶里程未满30000千米,购置价格不低于本市主流巡游车购置价格2倍,车身颜色应当为单一色调;
2、7座及以下乘用车。5座乘用车,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7座乘用车,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不小于5100毫米;
3、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4、安装符合有关规定、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嵌入式车载设备,具备计程计时、发票打印等功能;
5、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