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工作的通知》要求,局财务科会同港航局加强对广北港资产管理,对其进行清产核资并对其增资入账。在经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与东营市恒源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广北港码头承包租赁合同。
广北港位于广饶县滨海新区,1990年前后建设,财务科会同港航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广北港码头进行了国有资产价值评估及租赁价格评估,并以评估租赁价格为根据对广北港码头进行了出租,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了国有资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