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启动实施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工作。全省共启动实施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92个,其中新建服务区32个、新建停车区6个、改造服务设施54个,总投资约2.4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35处,在建33处。一是合理布局规划。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将服务设施分为综合服务站、一般服务站、停车休息点三类;按照平均间距50公里的原则规划,突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除少数服务区按照综合服务功能规划外,大部分服务设施以提供如厕、停车、休息等基本使用功能为主。二是做好结合文章。优先选用现有公路管养设施及用地,尽可能利用沿线社会服务场所,做好与产业基地、特色小镇、旅游开发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多方式推进服务设施建设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批、质量监督、施工许可、验收监测、交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抓好工程建设质量。